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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9-20)

浦东新区各相关学校(机构):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发〔2019〕120号)文件精神, 现就开展该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单位认真填写、仔细核对、按时上报。

一、  统计范围

1、镇成人(社区)学校、街道社区学校

2、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民办中等及中等以下办学范围含职技类非学历教育机构)

3、成人高中立案学校

二、统计时间

1、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2018年9月1日(学年初)至2019年8月31日(学年末)。

2、 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三、请根据本单位的机构性质,选择填报表格

1、镇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街道社区学校、民办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机构均填报《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统计报表》;

2、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进修、专修学院)填报《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3、成人高中立案学校填报《成人基础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四、工作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教育统计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加快修订、完善本单位(机构)的教育统计工作制度,确定本单位教育统计调查工作负责人。

2、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注意事项

1、请填报数据前仔细查看填报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各单位统计人员对统计数据要加强核对,数据要符合真实性、及时性、合理性、逻辑性的要求。

2、各单位请于2019年10月11日之前将填写好的教育统计报表加盖公章、校长签名后送交浦东新区成人教育协会秘书处。

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本次工作的重要意义,按时保质,完成填报。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南泉路1190号201室    邮编:200127

联系电话:58733002、58732322(传真)    联系人:李方敏

电子信箱:cjxhli@021edu.cn

附件:

1、《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统计报表》

2、《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3、《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及说明

4、《成人基础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5、 附录:学科(专业)目录


                                                上海市浦东新区成人教育协会秘书处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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