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公告

(2330 次阅读)
关于准予上海市张江专修学院终止办学的批复
(发表日期:2018-04-20)

 

浦教办〔2018〕6号

 

上海市张江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上海市张江专修学院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海市张江专修学院终止办学。接此批复后,你院应向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8年2月9日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