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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师”今后须持证上岗
(发表日期:2016-09-05)

 

(本站发表日期:2016-09-05)    

 
新民晚报讯(首席记者王蔚)今后凡在社会培训机构从教,将统称为“教育培训师”,都应持有行业评定的从教资格证书。这几天,浦东新区百余名民办非学历院校的教师开始参加“上海非学历教育培训师项目”学习。如此大规模全面培训非学历教育教师尚属首次。
目前,上海非学历教育培训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各类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机构已达7000余家,在集聚社会教育资源、满足百姓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成为教育事业与市场力量最为交织且最具活力的领域。但现在的教师资格证书基本上是为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学历教育教师设定的,学科门类也不适合非学历教育机构。近年来,非学历教育培训行业暴露出的教育教学质量纠纷也日益增多。比如,谁来教钢琴、谁来教美术,既然是教师,就必然要与一般的钢琴演员、绘画师有所不同,这也迫切需要创新监管方式,以协会行约引导行业从教人员行为,促进行业有序、有效的发展。
今年暑假前,市民办教育协会、市教育评估协会、市教育人才交流协会发起制定了《上海非学历教育培训师行业评定方案(试行)》,遵循公平、公开、公益的原则,坚持培训、考试、评定三分离原则。评定对象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相关人员,以及有意向从事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申请评定高等非学历教育以上教学资质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评定中等及中等以下教学资质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教育培训师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心理学概论等三门专业课程。笔试通过后,将按照申请人员所申请的级别和专业类别组织专家进行面试,对申请者从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八个方面进行测试。经评定合格者,将获颁注明所任教培训项目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师证书。
 
 
(来源:《新民晚报》      选编:子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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