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人〔2015〕4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年7月14日